本报讯 (郝立刚)按照青州市2013年10项民生实事之一“组织1000场文艺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工作部署,今年青州市财政安排公益演出补助资金300万元,上半年共完成公益性文艺演出506场,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文化发展的成果。
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青州市财政局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台了《青州市公益性文艺演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益演出要求。文化主管部门合理安排演出计划,组织各艺术团体在城区和镇街轮流进行公益性文艺演出,根据演出规模和演出区域情况,分级核定演出补助标准;明确补助资金用途。成立考核管理小组负责各艺术团体的资质审核、业务指导等工作,每场演出必须有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到场督查,并做好各演出团体的业绩汇总和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