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雨季绿化荒山5万亩植树1000万株
本报讯 (记者张平)雨季造林是加快荒山荒地绿化的重要途径。进入雨季以来,青州市抓住温度高、湿度大、墒情好的有利时机,掀起了雨季造林工作的高潮。据悉,今年雨季,青州市采取市级重点工程招标造林、镇级成片造林、社会经济组织造林等“三种模式”,绿化荒山5万亩,植树1000万株。
市级重点工程招标造林3万亩,栽植侧柏容器苗600万株。规划重点区域是:王府街道五文路两侧、王坟镇上梢溜和陈家溜、庙子镇上张溜和东西茂峪等区域的宜林荒山。实行“政府公开招标、专业施工监理、责任单位包靠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招标合同要求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市监察、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全程监督。造林完成后,由市林业局、财政局组织专业验收队伍,分三个年度开展验收(2013年11月、2014年11月、2015年9月),市财政根据验收结果分期支付工程款。
镇级成片造林2万亩、植树400万株。规划重点区域是:胶王路、博临路、邵文路、夏逄路、海岱南路等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各山区镇、街道按照下达的指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把荒山造林主战场向深山、远山推进,加强裸露、破损山体的植被恢复,逐步推进25°以上山坡退耕还林,集中连片进行规划,并及时与林业部门搞好对接。雨季造林结束后,由市林业局、财政局组织专业验收队伍,依据林业部门批准的造林规划,分两个年度验收(2013年11月、2014年11月),列入镇级荒山造林补助范围,根据验收结果,由市财政按照每亩300元标准,据实分期兑现补助资金。
社会经济组织造林。有关部门单位动员所属单位、企业、大户等各类经济组织,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认养、冠名、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全市荒山造林工作。林业部门和各有关镇、街道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按程序及时落实林地林木产权和管护责任,切实保障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对今年参与雨季荒山造林的经营大户,其造林面积并入所属镇、街道造林任务,并纳入“镇级成片造林”验收补助范围。
为确保雨季荒山造林顺利实施,青州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督查局、财政局、林业局和有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季荒山造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雨季荒山造林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协调调度和督查验收。
采取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加大荒山造林投入力度。市财政计划今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雨季荒山造林。有关镇、街道在充分利用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把荒山造林列入镇级财政预算,加大荒山造林投入力度。发改、林业、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荒山绿化扶持力度,搞好山区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努力拓宽林业投资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荒山绿化的积极性。
为确保造林质量,青州市坚持适地适树,应用乡土优良树种和优质壮苗,注重营造混交林。同时坚持栽管并重,搞好林木抚育管护,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造一片、成一片。
严格考核奖惩,将雨季荒山造林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雨季荒山造林督查考核工作组,在雨季造林期间,适时对全市雨季荒山造林进度、质量等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雨季造林结束后,根据全市2013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办法和《青州市2013年雨季荒山造林规划意见》,对有关单位雨季荒山造林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实绩排出位次,兑现奖惩。对造林质量高、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将在年终综合考核中酌情加分,并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林质量不达标、任务未完成的,将在综合考核中酌情倒扣分,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