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鲁青)近日,从卫生局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开展以来,仅今年上半年,共为2752人次补偿1816.84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偿1509.76万元。
据悉,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自今年1月份开始实施,目前共20种疾病被纳入大病保险业务范围,其中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和宫颈癌等重大疾病。 据了解,重大疾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制度。血友病须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须在市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其他13类疾病须在县级及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确诊后,参合农民须到具备诊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规范治疗。
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参合居民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出院结算实行新农合报销与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在不能实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须先到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报销,再到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