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各类教育专项资金16349万元
本报讯 (郝立刚)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教育专项资金投入,特别是2012年以来,青州市共争取上级财政各类教育专项资金16349万元,切实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市财政严格资金申报、项目评审、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程序,切实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资金申报管理。向上级申报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择优上报。
加强项目评审管理。坚持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由市财政进行投资评审;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加强资金拨付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教育集中核算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施计划和进度及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审计决算报告等相关材料,提出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由教育和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教育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价,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确保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