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甜 谭晓东)近日,青州市检察院与市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检察与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通过该规定,明确、细化了民事检察监督的受案范围、监督方式和效力,确立了监督与配合并重的理念。该规定的实施,将填补《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审判与执行监督缺乏具体实施细则的空白,为下一步民事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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