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庞立国)青州市人民法院以“全程、同步、多维”为原则,以信息技术平台为依托,以维护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评议权为核心,全面构建了执行公开机制。
充分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建立了案件流程短信同步告知系统,预设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案件重要流程的短信告知节点,当案件进入某一节点时,系统自动将案件在该节点的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当事人手机上;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参与权”。积极推行“执行预案”制度,执行庭长接收执行案件后,提出执行措施建议,会同申请人制定执行预案,由执行庭长及申请执行人共同签字确认;充分维护当事人的“表达权”。对于执行中的复杂案件,组成听证会,并邀请人大、政协、纪委等派员参加,听证会最终形成会议纪要;充分维护当事人的“评议权”。在立案大厅叫号机上装入了当事人对执行立案程序中法官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予以评价的系统,当事人可以当场评议。案件结案之后向双方当事人发放《诚信司法监督卡》,将当事人对法官的诚信司法评判与判后答疑融合起来,把公正、廉洁办案的评判权交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