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芳)为发挥种粮大户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和粮食生产方式的转变,认真做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近日,我市农业、财政部门会同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单位对种粮大户基础信息进行确认。
据了解,今年种粮大户基础信息审核范围是:农民个人承租和流转土地,种植并收获粮食面积300亩及以上(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其中,小麦或水稻面积150亩及以上)的,均纳入2013年种粮大户基础信息审核上报范围。
按照要求,我市对不符合审核上报范围的种粮大户基础信息进行调整。还结合种粮大户日常备案和档案动态管理情况,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没有在2013年度粮食直补上报信息内,但符合审核上报条件的所有种粮大户及时增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