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单姗)家住青州市云门山街办某社区的老宋与刘某既是亲叔嫂,又相邻而居,本应互助互敬,和睦相处,可仅仅因为老宋要修院墙引发矛盾,两人大打出手,结果嫂子刘某被打成轻伤,小叔老宋被依法刑拘,两败俱伤,追悔莫及。
云门山街办某社区的老宋与兄嫂相邻而居,老宋的住宅在西,兄嫂的住宅在东边,平时虽来往不多,倒也相安无事。2014年2月16日,老宋要把倒了半截的院墙重建,可是嫂子老刘发现老宋修的院墙没在原来的地方,而是向自己家方向挪了近半尺,认为其占了自家的地盘,就去找小叔老宋理论。老宋矢口否认,双方互不相让,继而谩骂拉扯。
老宋一怒之下,随手抄起一根木棍,将嫂子打倒在地。接到群众报警,风景区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老宋控制后又把嫂子刘某送到医院医治。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
鉴于宋、刘二人是叔嫂至亲,情况特殊,派出所民警和村委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希望双方互相谅解,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为佳,可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派出所的民警只得依法处理,老宋被依法刑事拘留,面对如此结果,叔嫂二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