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马家丽)游玩时记住好友银行卡密码,拿包时伺机偷银行卡取走1.7万存款。近日,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新(化名)。
王新与李菲是好朋友,2013年6月李菲辞去工作邀请王新去云南旅游散心,在云南游玩之际,王成在帮李菲取钱时记住了李菲的银行卡密码,后二人又去青岛游玩时,王成让李菲帮其保管钱包,在王成将钱包从李菲的背包中取走时,顺势偷走了李菲的银行卡。王成借故提前回到了青州,且指使其侄子从此银行卡中取走1.7万元。李菲回青州发现银行卡丢失,且经银行查询其存款已被盗取。因李菲的银行卡密码仅有其与王成二人知晓,李菲遂再三讯问王成是否拿了她的银行卡,而王成一直予以否认,后李菲报警,在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之时,王成找到李菲以好友的身份说:“咱俩玩的这么好,你赚钱不容易,你丢的那一万七我给你补上吧。”王成便给了李菲5000元,同时给李菲写下一张12000元的欠条。
然而,事实不容歪曲,正义不应迟到,青州检察院在受理了王成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后,及时展开调查,发现王成曾于2006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今是故犯重演,系累犯,其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