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新农合二次补偿全面开展
11128人受益 补偿总额370万元
本报讯 (邓永新 韩鲁青)随着《青州市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出台,青州市新农合报销补偿比例进一步提升。其中,门诊费用补偿比例达到了45%,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了80%。
据相关会议精神,青州市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按照旧有标准进行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二次补偿,时间范围为2012年1月份至3月份。据统计,二次补偿的基金总额将会超过369.67万元,届时将有11128名参合农民受益。
二次补偿彰显了新农合惠民利民的宗旨,对降低农民医药负担具有推动作用。二次补偿时间紧,业务量大,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市市级医疗机构全面展开,将于5月底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