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青州》电子版 - 青州人文 - 青州书画 - 青州风光 - 青州房产  
 
  第3版:民生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要闻

第2版
综合

第4版
广告
 
标题导航
省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正式推荐“青州古城旅游区”
壹叶壹菩提——隋牟精品画展在青州泰华城开幕
青州对500余名出租车驾驶员集中轮训
年底了,做了哪些事要跟群众说说
年底相亲季,婚前有包皮过长应及早手术治疗
蒋宝山向段村烈士祠赠送书法作品
党报热线
2015民间春晚分会场落地青州
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可获20万元补偿
青州对特定对象给予医疗救助
青州十大民营文艺团体展演颁奖晚会举行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今日青州新闻网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可获20万元补偿

  

      本报讯 (记者刘臻)12月24日,记者从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农合基金科了解到,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据了解,凡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农民和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新生儿按当地规定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可以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由大病保险资金对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的界定,2014年按合并后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执行。今后随着大病保险筹资水平的提高,将逐步扩大合规医疗费用范围,进一步降低城乡群众的负担。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联系方法】- 【投稿信箱】- 【《今日青州》电子版】- 【版权声明】- 【招聘信息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今日青州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服务热线:0536-3233110 邮箱:qzjrqzw@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市委院内 邮编:262500

版权所有 今日青州网 鲁ICP备09049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