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世波 朱凯)近日,为弥补专业矫正力量的不足,青州市司法局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借助社会志愿者力量,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中的影响,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发挥各村(居)治保主任和调解主任在调解帮扶中的经验作用,将他们组织起来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发动镇(街道)团委、关工委、妇联、医院、学校等单位,动员和组织单位的青少年工作者、“五老”人员、心理咨询师、医生、教师和大学生村官作为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对社区矫正矫正人员开展帮扶教育。为充分发挥每位志愿者的经验和专业特长,为志愿者建立了特长登记档案,并将志愿者编成2至3人一组,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人特点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以“二帮一”、“三帮一”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因人施矫。志愿者队员通过上门家访、谈话教育或者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与矫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状况,开展教育引导和帮扶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恢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