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青州市人民法院弥河法庭审判员谢国华
本报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安兆宝
人物小传:谢国华,男,34岁,法学硕士,青州市人民法院弥河法庭青州市质监站开展春季工程复工专项检查审判员。工作以来,主审案件1000余起,尤其擅长调解工作,多次被青州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2014年,获青州市委市政府嘉奖,被潍坊中院记个人三等功,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
谢国华是青州市人民法院弥河法庭青州市质监站开展春季工程复工专项检查审判员。工作以来,主审案件1000余起,尤其擅长调解工作,多次被青州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2014年,获青州市委市政府嘉奖,被潍坊中院记个人三等功,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
扎根基层中,争做多面手
2009年,谢国华怀揣法官梦想考入青州市人民法院,被分派到弥河法庭,此后他每天的工作就是跟当地农民群众打交道,至今已5年有余。
有人说,现在的法官工作是个苦差事,尤其身在“白加黑”、“五加二”的派出法庭,但谢国华法官却极为珍视这份基层岗位,并以此作为业务学习和个人历练的平台。
为方便群众,派出法庭兼具了立案、审理、执行三大功能,谢国华认为,身在基层司法的最前沿,应当努力掌握派出法庭的各项业务技能,在没有任命法官之前,谢国华主动请缨到法庭窗口工作,从“学徒”开始,虚心求教,踏实肯干,一步步成长为行家里手。
工作上的严谨认真并不妨碍他的热诚之心,在他工作的第一年,一群外来务工人员为追讨工钱诉至法庭,人生地不熟的他们原本担心会受难为,没想到谢国华很快为他们办理了立案手续,并叮嘱他们别忘了开庭日期,这群外来人员随即疑虑全消,纷纷鞠躬感谢;在送走他们的时刻,谢国华无意间看到他们湿润的眼角,从此,他更加坚信自己当初的选择,也更加坚定了司法为民的理念。
胸怀法官梦,心系百姓情
2011年4月19日,对于谢国华来说,注定是终身难忘的一天,因为这是他被任命为法官的日子,法袍加身,不仅代表着断案听松的权力,更意味着明辨是非的责任和守护公正的使命,他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了。
基层的工作经历让谢国华认识到,庭外调解是审判工作不容忽视的一环,对农村法庭来说,调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打官司的当事人多是当地的农民,双方大都沾亲带故,在生活中产生些摩擦,诉诸法庭大多是迫不得已。俗话说“抬头不见低头见”,他们生活圈很小,以后难免打交道。通过调解大家各让一步,不仅可以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修复双方因打官司而业已破裂的关系,可谓“一箭双雕”。为此,谢国华始终坚持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用他自己的话说,自己多跑几趟腿没关系,自己多一些麻烦,群众才能少一些纠纷。
2012年,谢国华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兄弟二人因分家一事怨恨父亲,均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年迈的父亲老无所养,老人诉至法庭,却担心法庭能否“管住”自己那不听话的两个儿子。凭借经验,谢国华觉得简单的判决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为使老人安享晚年,谢国华决定启动庭前调解程序,主动约双方到庭调解,讲法释理,劝导教育被告知恩图报重拾亲情,促使被告最终承诺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字面上只有言片语,但积怨已久案件的调解,外人恐怕很难体会其中艰辛。
从事审判工作至今,谢国华始终坚持质与量并重,他所审结的八百余起案件,均做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公正廉洁,守护初心
俗话说,公生明,廉生威。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清正廉洁是司法公正的源头活水。
工作之初,谢国华便知道,贪念如同墨水,只需一滴便可改变颜色、变清为浊;而今,他更是以防微杜渐的不懈坚持守护着初心,守护着司法之魂,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早已成为谢国华自立的铁规禁令。
曾有大学同学找到谢国华,要他向另一名法官代为说情,被他婉言谢绝,同学觉得甚是难堪甩头而去,望着大学同学远去的背影,谢国华想起了大学校园里共同走过的点滴时光,心中满是愧疚,但他从不后悔自己当初狠下心来的决定,既然选择了成为法官,就要忠于内心,忠于法律。
司法统计数据显示,谢国华主审的案件已达800多起。他所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个案件当事人因为对处理结果不满而上诉。2013年谢国华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嘉奖,2014年3月被潍坊市中院授予三等功,2014年9月被山东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
谢国华在日记中写道,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官,自己的确没有能耐让每一个人“有栋宇之安,无饥寒之患”,但他一定会用司法为民的情怀温暖群众的心灵;自己也的确没有力量让整个社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他一定要用公平正义的信念让播撒司法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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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二为谢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