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社宣)近日,省人社厅公布了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根据鲁人社字[2015]264号(《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我省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
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50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