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青州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马振春
本报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安兆宝
法律是什么?有人说法律是维护权利的武器,有人说法律是约束欲望的绳索,也有人说法律是丈量正义的尺度,但对于青州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马振春而言,法律更是坚守一生的信仰。
1991年大学毕业后,马振春被分配到青州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审判员,随着工作时间的推移,他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也不断累积,并很快成为审判一线的骨干力量。
在民一庭工作期间,由于工作认真、专业过硬,马振春承办审理了绝大多数的重大疑难案件,在名誉权、知识产权等概念尚未普及的年代,当地颇有影响的秦某诉某单位侵犯公民名誉权纠纷、李某诉某商场侵犯照片著作权纠纷等新型案件便是由他负责审理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更值得称道的是,他所审理的新型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或改判,这在当时的法官队伍里,堪称不小的奇迹,他也成为同事们眼中的学者型法官。
马振春先后担任民一庭副庭长、谭坊法庭庭长、立案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及立案信访局局长,行政性事务的增多,没有改变他保持学习研究的良好习惯,他先后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理论文章6篇,同时,他还一直坚持主审或参审近年来的重大、疑难案件。
2013年11月,青州法院首次利用微博全程图文直播案件庭审,直播当天,马振春以丰富的审判经验、高超的应变能力、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及过硬的法律应用水平使得此次庭审顺利进行,并在庭后举办的座谈会上进行了详实地答疑解惑,通过这一新型的司法公开模式提升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在马振春担任谭坊法庭庭长期间,当时的派出法庭条件仍然比较艰苦,当时的农村还经常停水停电,每逢酷夏寒冬,那滋味可有的受了,但这些丝毫没有抵挡马振春的工作热情,他还是以无比坚定的法律信仰坚守在司法一线,践行着他对法律的忠诚信仰,他常说,作为法官,不仅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更要敬畏法律、勇于担当。
健康的体魄是坚守司法战线的革命本钱,熟悉马振春的人知道,他有一项特殊的爱好--运动,这是他大学时代养成的良好习惯,登山、打球、踢毽子……这时的马振春更多地展现出他平和开朗的一面。工作之余,当很多人忙于交际应酬之时,马振春却选择了体育运动,这不仅使他远离了利益相交的生活圈子,也塑造了他开朗的性格和坚韧的毅力。
工作以来,马振春多次立功受奖,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12次,并多次被授予潍坊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百优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今年8月19日,青州法院成立“马振春法官工作室”,这是该院首个以法官姓名命名的工作室,但细心的人却发现,工作室里却没有摆放荣誉证书和奖杯,也没有悬挂锦旗,因为在马振春看来,再多的荣誉终将成为过去,法律才是他一生坚守的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