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提高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
本报讯 (冀英辉)根据上级的通知要求,青州市失独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都得到提高,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特殊家庭生活提供保障。
日前,潍坊市卫计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独计生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将失独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予以提高。 “自2015年起,将潍坊市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其中,省规定的补助标准较省规定标准高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按2:8的比例分担。国家、省另有政策规定的,按国家、省政策规定执行”。
另外,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提高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原来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150元、城镇居民每人每月27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今年青州市应享受特别扶助补助人数为529人,按新标准应发放特别扶助金372万余元,上半年的特别扶助金已经发放到位。
加大舆论导向宣传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报讯 (宋林祥 张贵军 王洋)为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环境,何官镇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摆在重要议程,镇党委、政府组织了专题会议,研究征收方案,强化舆论导向宣传,多部门协调指导征收工作思路,内外联动、多措并举、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宣传,营照浓厚的社会氛围。利用每月的计生例会、对村发放宣传品和在全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等形式加以宣传;利用宣传车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群众了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为征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何官镇公安、卫生等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对违法生育对象户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解释说明工作,督促违法生育对象户主动到征收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另外重点对往年违法生育对象户进行清理,在专项清理活动中注意方式,正确引导,清理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镇村的配合下大部分违法生育对象户能主动把社会抚养费缴纳到计生站,对那些违法生育户经过何官镇计生站多次上门征收仍然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何官镇计生工作人员在完备案卷程序后,移送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弥河镇计生工作常抓不懈
本报讯 (邱圆)今年以来,弥河镇计生办以“干一流业绩,创一流站所”为目标,狠抓贴心服务,突出用语温馨,创新宣传方式,使计生工作更加深入农户,贴近民心。
狠抓贴心服务。向新婚夫妇积极宣传新婚须知,引导他们进行晚育,并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向孕产期夫妇积极宣传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常识,帮助孕妇做好保健工作,指导其他家属做好护理工作,并积极引导产妇到定点医院接生;另外,在“四术”前后,计生人员还按照政策和个人实情,帮助其选择适宜的节育措施,并同时做好术后回访工作。
突出用语温馨。规定并张贴文明用语及行业忌语;在镇区建成了计生宣传灯箱一条街,在乡村公路两侧、街道墙体、形象生动的计生漫画50多幅,从而为计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计生工作“进农村、进集市、进田间、进家庭”的四进活动,和农民面对面的进行贴心交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计生观念;同时通过发放计生宣传材料、电视广播和出动宣传车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计生知识的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