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许甜甜)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舍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全面梳理了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中涉及的收费基金项目,认真落实《通知》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确保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此次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收费的政策适用于全市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建设项目具体包括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减免收费的具体内容包括:对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按照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按不超过下限标准收取,有条件的也可以免收;属于市场定价的,通过服务双方协商适当减收或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