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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能成立的“质疑与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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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能成立的“质疑与揭秘”

  

——就龙兴寺造像诸问题答冯蜂鸣先生
□李 森

(上接2016年6月2日三版)

  1996年发现的青州龙兴寺造像,以其数量之多,历时之久,种类之全,雕刻技艺之精湛,贴金彩绘保存之完好,先后被评为当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和20世纪全国百项考古大发现之一,被誉为“中国最好的古代雕刻艺术”、“中华灿烂文明和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写世界东方艺术史及美术史的重大发现”、“世界上飞得最远的佛像”。龙兴寺造像真实地展示了在极力倡导佛教精神的北朝时期青州人的精神风貌和美好向往。20年来,这批佛像闪耀着中华文明之光,先后远赴日、德、美、英等国巡展,在全球引起了巨大轰动,引发了世人对华夏文化的无限景仰。龙兴寺造像向世界雄辩地证明:佛像艺术虽然产生于印度,但真正将其发扬光大,推向巅峰极致者,乃是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乃是我们杰出的青州先民!

七 所谓“九大疑点”的真相
  冯先生在《质疑与揭秘》中称:“我于窖藏之内,发现九大疑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先生自问自答地公布了他关于龙兴寺窖藏佛像九个疑点的答案。
  “第一问,所有佛像为何无一尊完好?这就不用解释了:凡是送来修缮坊的,都是需要维修的残损者。”
  依我看来,这还必须得解释清楚。
  窖藏中没有完好佛像,真是这样的原因吗?谨按龙兴寺于宋金交兵之际,屡罹兵火,但此后寺院却仍然存在,直至元末明初才寺毁僧散。也就是说,当年完好的佛像还能发挥宗教功能,需要继续供奉在寺院内,自然不会被龙兴寺僧侣们埋入坑中了。前已揭明,窖藏性质乃是安葬佛像,或曰埋藏舍利。残损的佛像才可视为舍利,完整者并非舍利,而是佛宝。众所周知,佛像系佛教三宝中“佛”的代表,具有十分神圣的意义,寺僧们怎么可能把完好的佛宝一并放置坑内?果若如此,那可就不是如不如法的问题了,而是亵渎神明。所以,没有哪个僧人胆敢做出这般“无法无天”的事情,此即今人于窖藏中见不到一尊完好佛像的真实原因。
  “第二问,为何没有一尊铜像?这家工场的全称应是:‘南阳城石佛像修缮坊’。具有‘专科医院’的性质。所以,修复铜像就是铜铸坊的事。如需修复木质佛像,那就该到木雕坊去了。”
  作为文学艺术这样说说倒也无妨,但从科学研究角度来看就不可行了。这种解释显得有些牵强还在其次,主要是不知晓中国佛教史上铜佛像在唐、五代灭佛运动中都被统治者下令拿去铸了铜币的基本史实,致使所提问题很是见外。换言之,先生这一发问,本身就有问题,若有铜佛像,那才奇了怪!


  不可否认的是,“青州一带的铸铜工艺极具传统,且异常发达。”“青州佛教活动鼎盛时期的铜制佛像,一定会有,且数量可观。”但唐、五代时,发生了著名的唐武宗李炎和后周世宗柴荣废佛灭法事件。这两位帝王敢于毁佛铸钱,在中国宗教史和钱币史上都产生过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由于寺院经济势力膨胀,广占土地和劳动人手,不少人出家为僧,逃避赋役,从而挑战了封建皇权统治。会昌五年(845年),唐武宗下令灭佛,拆毁寺庙4600所,僧尼还俗26万,明确规定:“天下废寺,铜像、钟磬委盐铁使铸钱,其铁像委本州铸为农器。”当时各州将收缴的铜像、钟磬按照开元钱模自铸州钱,这便是有名的“会昌开元”钱。会昌法难给佛教以沉重打击,据日本高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目击记述:山东、河北一带的寺院,都呈现着“僧房破落,佛像露坐”、“圣迹陵迟,无人修治”的凄惨景象。
  100余年后的五代时,连年战乱,经济萧条,而民间又有销毁铜钱以制器皿及佛像现象,致使市面上流通的铜钱越来越少。显德二年(955年),后周世宗柴荣鉴于“是时中国乏钱,乃诏悉毁天下铜佛像以铸钱。”他强令寺院非朝廷敕额者一律废除,当时裁减寺院3万多所,6万余僧尼被勒令还俗。尤其严命铜佛像一律销毁,限50天内送到官府用以铸钱,充实国库,过期隐匿不送者,“五斤以上其罪死,不及者论刑有差。”世宗还风趣地说:“(佛)以利人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于世,犹欲割截,况此铜像,岂其所惜哉?”“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他亲执斧头砍破一尊他人不敢动手的据传很是灵验的观音像。于是毁佛铜钱“周元通宝”便诞生了。这是五代时期发行最多、质量最好的铜钱。这次废佛铸钱的规模要比唐武宗力度大得多,彻底得多。如此一来,各地发现的窖藏佛像缺少铜质造像也就成了一个普遍现象,如临朐、曲阳、邺城等地窖藏均无铜像发现。可以说,这基本上都是由于唐武宗、后周世宗灭佛时销毁铜质佛像以铸钱币的缘故。
  “第三问,全部窖藏之中,为何不见一尊佛像基座?原因很简单。毁佛者的目标是佛像,破坏基座难度又大,意义又小,故无人肯去费力,以致基座不曾受损。而被损佛像无论属于寺院还是佛堂,像主在送至修缮坊之时,自是不必连同笨重的分体基座一并送来。因此,所有分体基座就留在寺院、佛堂等道场了。这也再次证实,窖藏地一定不是供奉之处。”
  这些评说,很成问题。
  这里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没有发现基座在以往佛教考古中是一种普遍现象,非仅青州龙兴寺窖藏如此。中国社科院张总研究员早已指出:“在(临朐)明道寺地宫出土的造像中……无一件莲座及其碎块,不仅明道寺,包括临朐大佛寺窖藏佛像、青州龙兴寺窖藏佛像、诸城体育场窖藏佛像等均罕见。而博兴却集中发现了一批莲花座,由此观之,莲座应是单独另处存放的。虽然窖藏的时代不同,但这一规律是一直遵守的。”时贤所论,合情入理,当能成立。于此我再补充几点浅见:
  一是基座铭文乃寺院曾经兴盛的历史见证,具有昭示既往,启发来者的意义和作用,又多未损坏,岂可轻弃坑中?
  二是这种像座的分离原因,还应从宗教心理角度予以探析阐释。如前所述,笔者业已考定龙兴寺窖藏性质系安葬佛像,或曰埋藏舍利,而基座非属舍利。虽然“分体基座与佛像属于不可分割的同一整体”,但镌刻其上的发愿文,出自僧俗信众之口,并非佛的教法,不是舍利,故未埋入。而且基座上刻有美好发愿文,一旦基座与丧失宗教功能的残像同弃坑中,便有违造像主的发愿初衷。看来像座的分离,只能是怀有这种宗教关切的僧人所为,更加表明窖藏乃安葬佛像性质。
  三是佛像修缮后,基座亦需施以彩绘妆銮,甚至题记字口都要烫金,这已为众多的考古发现所证实。也就是说,一旦佛像焕然一新,而基座未予处理,便显得极不般配,令人颇感不舒服。再者修复佛像必须有题记予以说明,一般在原题记旁附刻,以体现这次修复活动的实际功德意义。比如青州博物馆藏有一件出土于朱良镇良孟村的北魏孝昌三年(527年)佛菩萨三尊像,从造像背面题记得知,出资造像者是青州“邑义”90余人,而底座正面还镌刻北宋都维那邓明等40余人“重塑碑佛”的题记;云门山隋代石窟在后周、北宋曾被彭仁福、邓氏先后两次重装并附刻题记;广福寺观音岩隋代石窟于北宋皇祐年间亦被重装并附刻题记。这里说的虽是连体基座和石窟的修复情况,却同样可适用于分体基座。1999年在南距窖藏坑仅30余米的龙兴寺遗址上还出土时代不迟于北宋的完整佛像莲花底座一件,长42厘米,宽40厘米,高18厘米。这个事实表明,寺址不是没有基座,而是有意识未埋进坑中。所谓“被损佛像无论属于寺院还是佛堂,像主在送至修缮坊之时,自是不必连同笨重的分体基座一并送来”和“窖藏地一定不是供奉之处”的论断,难以成立。
  至于龙兴寺基座下落,我意或长埋地下,或散落民间,并非不解之谜。谨按基座一般均呈规整方形,系极其抢手的建材。龙兴寺基座如未另坑单独埋藏,不会一直存放在寺院里无人光顾,早就被瓜分完毕了。以东阳城镇青门为例,解放前后拍摄的老照片显示全部包砖,而现今的镇青门我们还能看到几块包砖呢?一座广县城、广固城、旗城的地面建筑都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又遑论区区一批佛像基座了。
  “第四问,为何窖藏内存有众多佛像碎石?”
  这无诧异必要。
  如所周知,只要是造像作坊,就势必产生佛像碎石,这是明摆着的事。冯先生把龙兴寺造像作坊正常产生的佛像碎石当成了重要发现,举出佛像修复的主要技术“复身法”、“变身法”、“缩身法”、“瘦身法”,大篇幅一味推演技术操作层面的具体情形,实与所论主题渐行渐远。佛像碎石埋入窖藏,自是不必惊怪。据临朐明道寺《沂山明道寺新创舍利塔壁记》知,因为这些残像及其碎块是“圣相”,不能随便丢弃处理,必须加以安葬,不可有所遗漏。张总先生指出:明道寺“早期被毁的坏像及其碎块(之所以)一直保留下来”,系因“在佛教信徒看来,已是圣物,尽管佛像破碎,但其神灵仍在,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妥善保管,永远存放。”这虽说的是“被毁的坏像及其碎块”,但同样适合于修复佛像所凿刻下来的碎石。正如前揭所说,龙兴寺窖藏性质系安葬佛像。“佛像碎石”与残损佛像一样都是僧徒心目中的神圣之物——舍利,故而必须逐一捡拾进窖藏坑中安葬。这就是已经残损佛像和修复佛像碎石,悉数瘗藏于此的真实原因了。
  事实上,将佛像碎石埋入窖藏,正是宗教安葬的反映,再证此举确是瘞葬舍利。实施者只能是虔诚的佛教信徒,而绝非教外人士。因此,冯先生所持“新主人掩埋残像的动因是清理废墟,而不是保护佛像,所以,那些佛像碎石也便一并推入坑内”的观点,实属认知错误。
  “第五问,为何佛像身上留有随手涂写的墨迹?”
  我认为,这个问题不该成为疑点,这确系修缮坊内的职业习惯而已,只是这个修缮坊不是“南阳城石佛像修缮坊”,而是附属龙兴寺的造像作坊。这已为前揭考证所言明,兹不赘述。唯须补充说明的一点是,窖藏所出北齐鎏金彩绘菩萨像背后的“九月廿五日”墨迹,若真如冯先生所说,是出于“九月三十日是药师佛诞辰”而有意标示的“交货日期”,则恰表明这尊菩萨像很可能属于龙兴寺而非青州其他寺院。2006年,青州城南山区广福寺发现的一件残经幢上刻有“景德元年(1004年)”、“青州龙兴寺药师院”题记,揭示出北宋龙兴寺内建有一座药师院。如此一来,我们为何不推测——窖藏所出这尊北齐菩萨像,当年修复后是为了送入龙兴寺药师院中供奉呢?这不正说明龙兴寺造像作坊修缮的是自己寺院的残损佛像吗?这似乎也印证了“南阳城石佛像修缮坊”实乃龙兴寺造像作坊的正确性。
  “第六问,为何窖藏中有那么多头像与脚像?”冯先生还分析称:“窖藏内,有132件头像、135件脚像,都是源于各自的像身。而这267尊佛像的躯干哪里去了?尤是脚像引人深思,尽人皆知石佛最珍贵的是头像。”“那么,窖藏内为何拥有那么多脚像?脚像本身的头像及其身像这些原本更重要一些的,窖藏内为何偏偏没有?”
  这一解说,令人生疑。
  在缺乏身像的情况下,先生又如何能判定这些头像和脚像必定不包括同一佛像的头、脚呢?依我看来,这些头像和脚像中完全有可能很多是属于同一佛像的,不可一概而论为两者必定没有关联。至于窖藏中多头、脚像,少躯干的原因,当如先生所断是易身法、缩身法以及“因脚像无法再利用,便累积于修缮坊内”的缘故,但这也只是相对而言,其实,佛教考古工作中发现头像较多是一种普遍现象。如寿光龙兴寺遗址“造像计有百余件之多”,佛、菩萨头像较多,“造像躯体残块数量不多”。临朐造像也是有“很多残断的佛头像、菩萨头像。”这种现象,很难套用先生的结论来解释。而且最重要的是,不管窖藏内有多少头像与脚像,都改变不了我们业已得出的这是龙兴寺佛教造像的定论,因而这第六问便无关宏旨了。
  “第七问,高21厘米的北齐贴金佛头像,是‘毛坯’,还是‘成品’?”
  我十分赞同冯先生所说这是北齐成品佛像遭遇毁坏后于北宋以瘦身法进行修缮的论断,这个合理解释是全文的一个闪光点,值得肯定。然而先生意在以此援作“南阳城石佛像修缮坊”的证据,便致误了。也就是说,这种瘦身法是发生在龙兴寺作坊内的修复佛像行为,与所谓的“南阳城石佛像修缮坊”毫不相干。
  “第八问,为何彩绘的褪色程度既严重,又大体相近?”冯先生云称:“若依据我的推论,这批佛像来自200多处道场,它们的彩绘新旧程度就应各各不同。目前却是,除极少几尊褪色稍轻者外,所有彩绘大部分褪色严重,而且褪色程度大体相近,这又像是来自同一处所的同一环境。如此矛盾,如何解释?”
  与上述所论相同,先生这还是在继续阐明此乃“南阳城石佛像修缮坊”。实际上,这个已被推翻的“修缮坊”,于此只需改作龙兴寺造像作坊便可一切顺理成章。即龙兴寺作坊这批佛像在宋末金初与寺院一同遭罹战乱兵火后,曾经于露天环境堆放多年,遂成废墟。其彩绘在风雨中渐次褪色,故而深浅程度基本接近。况且这批残像,本来就非“来自200多处道场”,而是以龙兴寺造像为主体包括唐武宗、后周世宗灭佛时汇集到龙兴寺的青州其他寺院的佛像。即使青州其他寺院的佛像是在世宗法难时被搬运到龙兴寺,也在寺中放置了170多年时间,自然会使它们的“褪色程度大体相近”了。
  “第九问,为什么青州窖藏佛像一事,并非佛教人士所为?”冯先生还陈述理由道:“青州窖藏佛像,数量如此之众、珍贵度如此之高,掩埋之时,无论如何也是青州佛教界的重大法事。但窖藏实况却处处不合佛教仪轨:只挖一简易土坑,未曾修建地宫;只草草掩埋,未曾刻石立碑;只填平窖坑即告完成,未曾垒砌佛塔。”
  种种迹象显示,窖藏佛像系锋镝余生的龙兴寺僧人所为。先生“非佛教人士所为”说法,实际上忽视了窖藏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历史背景。
  笔者认为,导致龙兴寺窖藏佛像没有建造舍利塔、修筑地宫和刻立纪念性石碑的原因系当时青州城处于宋金双方拉锯战之中,在这样极不稳定的局势下,龙兴寺僧人安葬佛像的行动必然带有一定的仓促性,完全可以说,这是非常形势下的非常之举。还予注意,唐代李邕所书“龙兴之寺”寺额于此时兵火中焚毁或丢失。金皇统六年(1146年),济南人孙悫至龙兴寺带来家藏李邕“龙兴之寺”拓本,寺僧元辉“慨然叹曰:‘一失至宝,可复得乎?’”命名手摹于(大齐碑)碑阴。“元辉的言行启示出,他仍在收拾近20年前宋金战乱给龙兴寺带来的残破局面。这与窖藏佛像当属一脉相承的僧侣恢复寺院秩序行为。”
  《质疑与揭秘》为进一步证实“青州窖藏并非佛教人士所为”,云称:“临朐明道寺埋藏佛像一事,发生于青州窖藏之前20多年。当时,远近僧人‘五体投地而泣礼’,举行盛大法事。青州龙兴寺僧人义永、皇化寺僧人咸肇等,赶赴法会。其碑文,亦由青州官员郑归昌撰写。青州埋藏佛像之时,那义永、咸肇以及郑归昌等,有可能依然健在,那么青州规模更大的埋藏佛像,为何这般不如法?”
  这一认识,大错特错。
  谨按临朐明道寺、青州龙兴寺入埋佛像的时间分别为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和宋金交兵之际(1127年稍后)。那么,“临朐明道寺埋藏佛像一事”是“发生于青州窖藏之前20多年”吗?这可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竟然少算了100年啊!当年从青州赶赴临朐明道寺法会的义永、咸肇、郑归昌最低限度也属成年人,120多年后,他们还“有可能依然健在”吗?三人已绝无可能再对青州窖藏佛像施以影响了,青州佛像如不如法又与他们何干呢?冯先生致误之因,显然是将龙兴寺佛像中有明确纪年的天圣四年(1026年)视作窖藏时间了,而忽略了窖藏出土“崇宁通宝”钱币所决定的北宋末金初这一入埋时代。


  《质疑与揭秘》又称:“撂荒数年之后,修缮坊故地一定是被征作他用了。征用土地的新主人可能是官府,亦可能是大有势力之人。清理院落时,新主人指挥施工者,于修缮坊院中不影响日后建筑之处,挖一坑穴,集中掩埋了残损佛像。”窖藏中的“残石、瓷碗、陶盆等,应是施工者作为被处理物随带而入的。”
  这些论说,颇为不当。
  试想新主人在自己家园中埋上一坑佛像,而且还是一大堆残破佛像,这吉利吗?不恐惧吗?这不是给自己全家人心里添堵吗?违情背理,绝无可能。
  这里所言“残石、瓷碗、陶盆等”的实情是,窖藏中另出土有“经幢残石3件,瓷碗、陶盆各一。”这少许物件,相对于整坑窖藏佛像来说,既可以忽略不计,又能够作出合理解释。谨按佛教舍利有二种:身骨舍利与法颂舍利。据《浴佛功德经》知,佛教以佛之遗骨为身骨舍利,称佛所遗之教法为法颂舍利。法颂舍利表示佛的教法不灭,永住于世,可为众生之依止,故相对于身骨舍利而称之为法颂舍利。法颂舍利与身骨舍利一样具有弘法价值,它们表示物质和精神,显现佛陀的福德与智慧,都是世尊留给众生的宝贵遗产。我们知道,经幢上刻有佛经,一般是《佛顶尊胜陀罗尼经》,而佛经属法颂舍利。龙兴寺三块经幢残石被埋入窖藏,应该即是出于此种考量。
  至于瓷碗、陶盆,虽然非属舍利,但进入窖藏系因安葬僧人骨灰。当年发掘发现,龙兴寺窖藏中一个放置于陶盆的泥塑腔内存有僧人骨灰,并且陶盆周围还有一只小碗和几件泥塑。考古专家夏名采先生曾称:这“或许是龙兴寺某位住持僧人火化的骨灰来不及按照佛教仪规入葬,而移至窖藏内。”小碗及泥塑的用意,“或为供养或为守护,是龙兴寺余生僧人的布置。”此说甚是。龙兴寺造像和被安葬的僧人骨灰同处一坑,正表明窖藏佛像在掩埋者心中就是安葬佛像。这种颇为如法的举动,佛教界外的“施工者”又怎么可能做得出?
  由此观之,窖藏中的所有埋藏物均与安葬佛像舍利有关,将窖藏佛像性质视作寺僧的安葬行为,便可获得融通无碍的合理诠释,不再存有任何矛盾。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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