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郭怀贡)近日,市人民法院庙子法庭快速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受到农民工的高度赞扬,庙子法庭的办案法官,被农民工热情的称为农民工的“及时雨”。
1月13日,王府街道办事处某村的裴某某、孙某某、冯某某等四名老汉,手持欠条来到庙子法庭,要求立案讨薪。庭长钟长亮对此案特别重视,涉案金额76600元,都是2014年10月份书写的。再看看他们的年龄,大的已经70有余,小的也50岁以上,人人少言寡语,个个面带愁容、唉声叹气。钟长亮了解到,这四名农民工工资已经讨要两年未果,案情比较棘手。决定对此案启用快立、快审、快结程序,努力减少农民工当事人的诉累。他把四名农民工“讨薪案”列入法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立即安排调解员郭怀贡,启用诉前调解程序,快速调解。
通过调查得知:2013年田某某承包了一处砖厂,由于市场行情不佳,价格偏低,致使砖厂严重亏损,无钱支付工人工资。为了讨回四名农民工的“血汗钱”,四老汉多次跑过很多相关单位讨要,均未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
1月16日这天,田某某被调解员传唤到庙子法庭调解室,调解员耐心做田某某的思想工作,通过调解员一番讲道理和析法释理,田某某保证在春节前归还所欠农民工工资。
1月18日,四名农民工和田某某早早便来到庙子法庭,在钟长亮的支持下,在法官王清的主持下,通过特别程序依法审理此案,省去了四人的诉讼费用。通过调解使双方很快达成了还款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依法有效。田某某当即履行了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