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隋海风)近日,青州法院组织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干警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将部门负责人与员额法官这一层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范围。
去年上半年,员额法官遴选到位后,青州法院积极以入额法官为主体打造合议制审判团队4个、独任制审判团队38个。审判执行团队组建运行以来,青州法院全面推行“谁办案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并结合审判权转移情况,对党风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摸底排查,重新评估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可能面临的廉政风险。今年,青州法院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事前监管,对各层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由部门负责人与员额法官和审判执行团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后,青州法院还将探索建立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合议庭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动态监管,持续推动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