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孟祥斌)自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我市优化厘定“管”“罚”边界,扎实推进管理体制建设,坚决落实责任追究,持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明职责,厘定“管”“罚”边界。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涉改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明确综合执法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源头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续监管职责,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求规范,理顺工作体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保障机制。讲实效,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市编办、市督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落实、装备配备、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一线执法力量下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