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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三管齐下”全面规范中介服务

  本报讯 (记者狄笑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青州市通过公布清单、引入竞争、加强监管全面规范中介服务,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促进政务服务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外公布清单,实行中介服务清单化管理。对外公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经过部门提报、审核压减、梳理规范,最终保留18个部门单位的58项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机构编制网等多种渠道对外进行公布和宣传,让公众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清单公布后,要求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引入竞争机制,不断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培育中介服务机构,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加快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不断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内部建立竞争公平、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运行有序的中介服务超市,引入有资质、有规模的32家中介机构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严格要求,开设咨询热线,配备业务洽谈室、会议室等公共设施,不断提升中介服务水平。
  开展自查督查,坚决取缔“红顶中介”。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围绕涉及中介服务项目的领域开展深入细致自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进行整改。同时成立由纪委、编办、财政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对涉及中介服务的部门及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相互勾连、随意设卡、指定中介服务、利益输送等问题和中介机构垄断性服务收费、超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及其他违法经营等问题,坚决取缔“红顶中介”,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

青州市抓好仲裁调解 化解劳动纠纷

  本报讯 (记者狄笑男)青州市人社局创新运用市、镇(街道、开发区)、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劳动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基层仲裁调解员业务素质提升。学习贯彻《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提升理论素养和法治意识。学习最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务经验,建立科学系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与办案能力。梳理细化从申请、受理、调解中到调解后全过程的调解流程,确保程序公正公开。
  强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对全市13个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规范化提升,实现机构标识、工作制度、调解程序“三统一”。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要义,到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考察学习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指导镇街调解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引导其规范开展调解工作,提升调解组织社会公信力。
  强化仲裁调解与其他部门调解的多元联动。积极促进仲裁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提升仲裁办案社会公信力,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今年已结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43件,通过调解及撤诉途径结案163件,调解成功率67%,为劳资关系双方节约了诉讼成本,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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