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330名困难家庭学生受益
本报讯 (郝立刚)为促进教育公平,帮助更多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市在去年实施“学前教育助学券”实现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费入园的基础上,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制度,对高中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实施免费。享受免费高中教育的困难学生,同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以切实减轻困难家庭负担,彻底解决好因贫困导致的上不起学问题。
高中学校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的免学费资金由财政全部负担,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进行发放。全市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以及孤残高中在校生,可持“教育助学券”抵顶等额学费。目前,2012年度高中免学费工作已经完成,市财政共拨付免费资金25万元,有330名困难家庭及孤残高中学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