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雅楠)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带来的用工压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潍坊市有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将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凡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
中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向所属镇、街道、开发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