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京京)在近日举行的山东省庆祝第八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颁奖授牌仪式上,青州市荣获“第四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青州市提报的《政府买单,百姓受益,青州开创非遗惠民新模式》项目被评为“山东省2012年度非遗保护工作十大亮点事项”。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青州市有着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同时,作为“十艺节”的承办城市之一,青州主动自觉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工作融入到“十艺节”整体活动中去,主动与“十艺节”相衔接、相融合,充分利用“十艺节”这一重要平台,向全省甚至全国人民展示青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青州城市品位,打响“文化青州”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