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国 国华)近日,经济开发区劳保所会同经贸办、规划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主要对招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施工、机械制造、餐饮服务三大劳动密集型行业、171家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排查。同时,要求各用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营造和谐的用工环境。
作为全市经济的活跃地带和对外窗口,经济开发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民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春节前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具体抓好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
强化宣传,疏堵结合。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定期召开用工单位负责人和人事经理座谈会等形式,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和安排,宣传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建筑领域清理拖欠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用工单位的守法意识,督促其严格落实工资发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统一印制了“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等宣传册,增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合规的维权意识,杜绝非法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强化监督检查。设置24小时投诉电话,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特事特办,做到快调查、快处置、快答复。组织劳动保障、经贸办、工商等多个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定期对用工单位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彻底排查,深入企业、项目施工现场,地毯式调研摸排企业工程款支付和工资发放情况,建立监管档案,提前做好疏导工作。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包行为,严厉打击私挂乱靠、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行为和建筑劳务“包工头”现象。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用工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包靠人的责任。
加强诚信档案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由规划办、劳保所对参与投标企业进行标前审查,对存在欠薪非访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资格,从源头上坚决隔离。严格执行2%的施工企业劳务工资保证金和5%的劳务企业劳务保证金制度,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兑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用工单位欠薪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