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1999年11月30日、2000年1月28日、2000年3月31日在山东省青州市城区信用社以土地抵押担保借款495000元、400000元、850000元;于2000年8月25日在青州市黄楼信用合作社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740000元;于2000年9月26日在青州市朱良信用合作社以土地抵押担保借款1000000元。以上借款已于2008年12月15日经双方协议已经一次性了结,各方均已无债权债务关系。他项权证已遗失。以上各项他项权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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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