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柴浚川
2013年,市工商局和市消协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这一主题,大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引导行业规范,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立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优化维权机制、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3·15”宣传、消费维权“进校园”、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消费维权大奖赛、汽车三包规定培训、农资行业消费评议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调查问卷10000多份。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昭德工商所被列为我市示范点,多次迎接潍坊市人大、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领导视察。何官工商所被推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行业,开展了农资、食品、电子产品、汽车4S店、儿童用品、中介组织、美容服务等行业整治,抽检食品、化肥、成品油、钢材、装饰材料等159批次,查处制假售假、傍名牌、商标侵权、格式合同、网络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案件797件。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1200多件次,调解消费纠纷5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8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市的消费环境。
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从今天起正式实施。新《消法》构建了消费维权新的机制、赋予了消费者新的权益、增加了经营者新的义务。我们要以新《消法》的实施为契机,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意识,努力在提高认识和推动工作上狠下工夫,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消费维权责任体系,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以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以宣传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线,与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强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好新《消法》宣传培训,普及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倡导文明、健康、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二要优化维权机制,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全面加强12315体制机制建设,加快“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提高12315“五进”覆盖面,提升基层维权网络建设水平,完善“权责明确、机制顺畅、高效便捷”的12315综合执法体系,努力把12315建设成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服务平台。在大型商场、超市及消费纠纷易发行业建立“快速调解绿色通道”,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完善消费调解与仲裁、诉讼等多种维权衔接机制,增强消费调解的法律执行力。
三要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商品及服务领域,要积极开展消费调查、消费评议活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指导群众理性消费,推进行业规范,依法严厉查处公用企业侵害群众权益及限制竞争行为。以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和日用洗化等五类商品和有关服务行业为重点,以商品专业市场、商业集中区域、农村市场、品牌专卖店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新《消法》、新使命。消费维权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勤奋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青州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