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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实施后青州抓住“醉驾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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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实施后青州抓住“醉驾第一人”

  

  本报讯 (王复明 张国荣)酒后驾驶被处罚,4个月时间不到,又被查到酒后驾驶机动车。3月26日,青州一男子因连续酒后驾驶被拘留,成为该市自新交通法实施以来因两次酒后驾驶被拘留的第一人。
  在青州市交警大队,这名违章驾驶员承认了当天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经过网上查询,发现该驾驶员于去年的12月7日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但还不到4个月的时间,他却无视处罚,再次酒后驾驶,并被交警当场查获。按照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现在他因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为此,这名司机深感懊悔,后悔莫及。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牢树立“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置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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