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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联合多方捐赠物资驰援西安抗疫一线
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告
坚定信心 砥砺前行 奋勇争先加快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千年古城新崛起而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青州市第十四次
有一种美丽叫“古城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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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已突破3亿例,近一周日均新增接近190万例,超过上一波疫情高峰2倍,我国外防输入压力进一步加大;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冬春季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疾病的关键期,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的有效措施,也是保护自己和家人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防控措施。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居民在公共场所坚持佩戴口罩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凡所有进出市场、商超、酒店、饭店、医院、车站、影剧院、景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或办事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不得进入各类场所。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要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渠道,提醒群众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四、广大居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及时到医疗机构诊疗。
青州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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