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湘国 李凤娇)青州市卫计局围绕加快和鼓励社会办医稳步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进一步放宽准入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断改善和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在青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优先满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求。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准入条件,明确并向社会公开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时限。主动联系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业务部门改善其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政策,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给予倾斜支持。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并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取消对社会办医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拓宽投融资渠道、放宽举办主体要求,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社会办医准入制度。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拓展新兴健康服务业,创新服务组织,适应居民对医疗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健康咨询、美容整形、健身养生等服务需求。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和规范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通过链接医保等购买服务的制度,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提高质量和效益。
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布局的限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山东省卫计委的文件精神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布局的限制。向社会公布开办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和审批时限,将审批事项纳入审批大厅集中办理;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限制;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额外增加前置审批事项,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经营性质和执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