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龙宇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田秋喜、王用芳(70%、30%)将其持有股权全部转让给赵继伟、周小叶(50%、50%)转股日期为2019年5月22日转股前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由田秋喜、王用芳承担。转股后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由赵继伟、周小叶承担。
基于上述约定,现青州市龙宇建材有限公司特发布公告:请在2019年5月22日前拥有青州市龙宇建材有限公司权利的权利人于2019年6月13日起90日内向青州市龙宇建材有限公司申告权利。逾期不申告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青州市龙宇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